中共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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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31217日至2024年1月30,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3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方面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还有不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市残联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只进行了学习,没有结合残联工作职能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市残联党组会“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目前召开的党组会全部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根据工作职能、结合残联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施办法》,以理论学习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2.关于“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开展不够扎实。没有按照中央、省要求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不够深入,仅开展了领导慰问和发放传单两项活动,落实国家、省残工委‘通过报刊、门户网站、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本级积极筹备和开展助残日活动。制定了市残联《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方案》(衡残联字〔2024〕18号),对本级助残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邀请市领导参加慰问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无障碍游园活动、残疾预防宣传进医院、普法宣传等8项活动。二是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展助残日活动助残日前夕,市残联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的名义向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残工委办公室开展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衡政残工委办〔2024〕1号)。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体育局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走访慰问、文艺演出、政策法律宣传、医疗救助等活动50余场次,真正使广大残疾人切身感受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三是多渠道宣传助残日活动。助残日期间,市残联充分利用市残联网站、市残联微信公众号、长城网、河北经济网、衡水市电视台、衡水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助残日活动和残疾人工作信息20余篇,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关爱关心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3.关于“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不够有力。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社会服务提供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助残日期间,市残联联合市司法局在萧何广场开展了“以法助残 让爱无碍”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宣传资料340余份,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二是组织体验活动。组织部分残疾人代表和志愿者对街道、宾馆、超市、园博园等公共场所进行无障碍体验活动,收集问题及建议,并及时反馈住建、规划等部门。三是召开座谈会。4月30日,市残联邀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单位立足职能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5月23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高晓红带队,对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召集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及高新区、滨湖新区相关负责同志从政府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残疾人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7个方面进行座谈。与会代表分别提出了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党联系残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

    4.关于“官方网站存在‘僵尸化’现象。2021年9月以来,市残联官方网站未进行更新,‘残联动态’‘组织联络’‘宣传文体’‘政策法规’专栏宣传内容相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必要经费,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加强网站建设和更新维护。二是按照各部室职能责任,认真梳理工作重点,及时调整更新“残联动态”“组织联络”等专栏宣传内容,提高各专栏板块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基层残联动态”更新214条,“市残联动态”专栏更新38条,“教育就业”专栏更新19条,“就业宣传年”专栏更新19条,“党建”专栏更新11条等。

    5.关于“持续宣传我市冬残奥会运动员精神风貌不够有力。国家、省残工委在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持续宣传我国冬残奥运动员自强不息、勇敢超越、为国争光的精神风貌。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张梦秋在北京冬残奥会上获得2金3银的优异成绩,市残联深入挖掘、培树典型、持续引导激励我市广大残疾人自立自强、拼搏奋斗精神还有欠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4月邀请刘晓彬回到家乡景县第五完全小学推广冰雪运动,中国经济网、河工新闻网等媒体以“景县籍冰雪运动员刘晓彬走进家乡校园推广冰雪运动”为题进行了集中报道;5月邀请冬残奥冠军张梦秋为景县二中参加中考的学子减压助力,新华社、衡水日报、衡水晚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全国助残日期间,在省残联公众号上以“张梦秋:奋斗赢得精彩人生”为题刊登了张梦秋的成长历程,旨在深入宣传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了解并感受到残疾人的拼搏精神和坚韧不拔的品质,进一步推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与尊重。

    四、为残疾人服务方面

    6.关于“在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上不够通畅。村(社区)残协、乡(镇)残联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充分,部分残疾人调有诉求依靠拨打省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就地解决残疾人诉求不够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安平、武邑、深州、故城等县市区残联,以召开基层权责下放事项培训会为契机,对村社区残协、乡镇残联职能进行再梳理,要求各专职委员、乡镇残联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残疾人走访,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同时对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下放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联合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涉及办理事项的申请表单、材料等进行合并、精简和优化,整合为“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实现办事群众“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截止到5月底,已有8名残疾人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了有关业务。

    7.关于“推进门诊报销制度落实较缓慢。落实《关于做好残疾人儿童门诊康复救治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衡医保字[2020]71号)不够有力,目前只有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纳入到医疗康复机构管理范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市残联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动落实儿童康复项目纳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衡残联函字〔2024〕2号),指导各县市区残联积极对接医保部门,保障残疾儿童充分享受政策待遇。二是推进门诊报销政策落实,3月14日上午,市残联召开市级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会议,对门诊报销政策进行进一步解读,指导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吃透政策,加强与医保部门合作,实现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康复享受政策,切实减轻家庭医疗康复费用负担。三是建立门诊报销反馈机制。目前,目前除市五院以外,故城县医院市四院、市妇幼也纳入了门诊报销范围。

    8.关于“残疾儿童治疗宣传协调上还有不足。通过实地了解,衡水市人民医院、衡水市挑城区妇幼保健等多家医院的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都没有残疾儿童预防、治疗宣传方面的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助残日期间市人民医院、市妇幼、市二院、市四院、市五院、市中医医院等医院,通过在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等科室导诊台、服务站摆放残疾儿童预防、治疗宣传页,在医院LED屏、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播放残疾儿童预防、治疗宣传片等形式,加强儿童康复治疗等方面的宣传工作。二是利用“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新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残疾儿童预防、治疗宣传,切实提高政策宣传率和知晓率,让更多残疾儿童享受政策、恢复健康。

    推动残疾人就业方面

    9.关于“就业服务引导上还有不足。省残联在《2022年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中要求,建有门户网站的市级残联要开设‘残疾人就业宣传年’专栏,市残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均没有此方面的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已在市残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设立“就业宣传年”专栏,宣传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和文件;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信息;发布招聘及求职信息;带动全社会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助残日期间,组织企业参加我市和京津冀残疾人就业洽谈会等专题活动,并做好宣传报道。

    10.关于“在推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上还有短板。2023年衡水市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人数87人,就业率为88.64%,与2021年95%、2022年93.48%相比,呈逐年下降态势”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在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后,及时督促各县市区更新就业状态;二是在用人单位招聘时,优先推荐有就业需求的残疾大学生;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市残联举办了“促进就业 筑梦未来--衡水市2024年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指导残疾大学生应聘就业,确保2024年年底残疾大学生就业率提升至90%以上。

    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化改造监管方面

    11.关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化改造招标采购不够规范。2023年冀州区对124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化改造,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上均没有采购项目的型号、标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冀州区残联后以补充文本形式告知了投标单位,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冀州区残联已经完善了审核流程,确保今后在发布招标文件和签订采购合同之前,所有关键信息都得到确认和补充。市残联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责成各县市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12.关于“改造项目实施不够精准。通过走访发现,部分改造项目没有按照残疾人实际需求进行精准实施”问题

    此问题为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5月30日上午,市残联召开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专题调度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残联精准把握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无障碍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性。二是积极引导残疾人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目前,张学恋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申请的轮椅已开始使用,门槛橡塑垫已安装到位。在今年一季度省残联对全省家庭无障碍改造抽查回访中,我市家改工作残疾人满意度100%。

    13.关于“改造项目验收不够严格。为冀州镇大齐村刘红珍安装了2.6米扶手,但在施工方上报的改造项目中为5.2米,造成1196元的改造资金流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冀州区残联已将剩余扶手安装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督导调研47日至8日,市残联由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吴广彦带队,组成3个督导调研组,对枣强、景县、冀州、故城、饶阳等13个县市区,通过实地查看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市区精准助残服务工程、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调研。三是5月30日召开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专题调度会议,对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再部署,截止目前,我市家改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合格率100%。

    七、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方面

    14.关于“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全市40家机构承担1200多名残疾群众的康复、托养,市残联对安全工作研究较少、谋划不足,特别是2023年4月北京长峰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也没有举一反三进行隐患排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如下:4月16日,市残联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服务机构安全问题。4月19日,市残联组织召开全市残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残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6月24日,市残联党组研究安全生产工作。6月26日召开全市残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市县区残联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当前残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筑牢汛期安全防线,加强排险处置,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对措施,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15.关于“对定点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每年仅对定点机构考核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应急预案针对性演练较少。实地检查发展,衡水京大心理康复医院、衡水市高新区康蕾特殊教育培训学校托养和培训残疾人的宿舍床位拥挤、摆放不合理,不利于紧急疏散”问题

    此问题为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各机构立足实际,均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各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和安全演练并留存影像资料,市残联主管部室根据工作安排每月到各所属机构进行检查。目前已于5月15日、6月24日对各机构开展2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三是京大心理康复医院、衡水市高新区康蕾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在充分考虑受助残疾人(含残疾儿童)行动不便等生理特点和日常照护需要的情况下,学校宿舍床位布局进行了优化进一步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线

    八、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

    1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2021年年度工作总结中未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对2020年、2021年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2022年以来,市残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残疾人工作开展。

    17.关于“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官方网站上对于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仅有标题,没有具体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一是市残联已将此项工作责任到人,及时将县市区和各部室报送的信息上传到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并优化官网设计,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图标下,设置专栏,添加相关信息24条。二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九、工作作风方面

    18.关于“较真意识欠缺。2023年在对各县市区‘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上半年开展情况进行评测时,把部分县市区‘主要领导生病’‘主要领导调整’作为县市区未落实工作的扣分理由,没有深挖问题存在根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严格按照发改委测评要求对县市区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工作严格参照精准助残服务工程督导方案开展,对未达到进度要求县市区参照方案扣分。市残联5月30日召开全市精准助残服务工程调度会,对各县市区精准助残服务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工程进展缓慢的进行督导提醒,目前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各项任务已超额超进度完成。

    1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如,2023年第15次党组会议记录时间为10月19日,第16次会议记录时间为9月6日;党员活动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仍然沿用2022年10月22日新党章颁布之前内筒,‘党务公开栏’把发展党员标准‘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表述为‘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市残联立即对以上记录错误修改和更正,重新更换了党员活动室宣传栏,添加了党章新的内容和要求,并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批评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文字审核校对责任,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出问题。

    20.关于“理论中心组学风不实。理论中心组2023年6月26日提前学习了6月28日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经查找相关学习记录,学习日期书写错误,应该为7月10日,已对该错误进行了改正,并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批评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文字审核校对责任,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出问题。

    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21.关于“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记录只有被谈话人答卷式的落实廉洁自律情况,没有结合岗位职责易发频发的违规违纪违法特点进行谈话提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结合各部室工作职责和实际,列出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执行财务制度方面

    22.关于“未按照合同标准进行验收。康复中心围挡建设,签定的合同为间隔3.5米1个立柱并外覆钛金板,实际间隔为十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滏阳路的围挡是按照城管局统一要求制作的,开始要求间隔3.5米设1个立柱并外覆钛金板,并以此标准签订合同。后因3.5米间隔实际效果不美观,城管局统一要求滏阳路西侧全部按照十米间隔设立立柱。市残联已和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为“按城管局通知要求,立柱间隔调整为10米左右,确保画面效果。拆除原白色文明城市宣传画面,更换为钛金板政治标语。2023年4月,通知要求全部拆除围墙及围挡上面的政治性口号。”经测算,更换钛金板政治标语和拆除围挡上面的政治性口号所产生的费用与减少设置立柱减少的费用相抵后,需减少支付乙方1890元。该款项从质保金中扣除。

    23.关于“看望慰问职工不规范。2021年以来看望慰问干部职工19次8881元,存在不区分病情大小看望慰问的情况,对某干部进行慰问的批示日期为2023年8月3日,但该干部病假日期为2023年8月8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对看望慰问职工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了《职工探视慰问实施办法》(衡残联字〔2024〕19号),明确了生病等探视条件、申请探视程序、慰问物品标准、慰问经费来源等事项。对于病情较轻的同志可不去探望慰问。由于书写错误,误将8月8日写成了8月3日,以后加强对文字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24.关于“对名下挂靠企业底数不清、脱钩不及时。通过网络和相关部门查询显示,现市残联名下有衡水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1998年10月成立,现经营正常)、衡水市福利畜产品加工厂(1995年4月地改市前成立,实际主管部门为桃城区残联)、衡水市福利实业公司(1991年3月地改市前成立,实际主管部门为桃城区残联)3家企业,市残联分别全资出资53万元、18万元、41万元”问题

    此问题正在整改,整改措施如下:衡水市福利畜产品加工厂和衡水市福利实业公司目前系桃城区挂靠企业,已责成桃城区残联办理脱钩手续。衡水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挂靠在市残联名下,系上世纪90年代产生的问题,因设立时间久远、资料缺失等多种因素,实现企业脱钩存在种种困难。市残联多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咨询专业律师,积极沟通协调数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问题解决方案。目前企业脱钩手续正在有序办理中,市残联将进一步督促企业法人抓紧跑办,尽快完成脱钩事项。

    十二、抓基层党建方面

    25.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未进行党课教育活动,12月份未召开支委会;2023年12月提前记录了2024年1月份支委会会议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如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将做好相关学习、会议等记录,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是由党小组所属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认真制订“三会一课”计划,按时高质量开展好各项工作。

    十三、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26.关于“对2022年12月审计发现的‘党组会议议事讨论和决定事项不全面’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如下:修订2022年印发的《市残联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衡残联党组〔2022〕12号),形成了新的《议事规则》(衡残联党组〔2024〕14号),对于2000元至40万元的资金上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对于40万元以上的资金上党组会研究,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7673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桃城区育才南大街889号七楼市残联;邮政编码:053000;电子邮箱:hsclbgs666@163.com

 

                                             中共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4918

2024年9月18日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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