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就业服务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工作开始,请需要数据复核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复核,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残联。
一、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对税务部门推送的残保金数据有异议、需要修改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线上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数据复核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修改数据的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计算上限标准
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411元。
2024年7月10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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