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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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将于7月份开始,根据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衡水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的《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对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1.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今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衡水籍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2.考入全日制大专院校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高等教育自学专科毕业证书的衡水籍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省级资助标准:

1.困难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

2.困难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

3.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市级资助标准:

4.困难残疾专科生、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含获得国家承认学历高等教育自学专科毕业证书)一次性资助2000元。

二、资助对象条件和提供申请材料

(一)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享受省级财政资助: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5.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享受市级财政资助: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④未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但能够提供村级家庭困难证明的残疾专科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

(二)提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本人常用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账户、行号);

5.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6.学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7.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8.未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但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专科生或残疾人子女专科生需提供村级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

 

 

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7日

 

 

 

 

衡水市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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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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