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衡水市市级定点康复机构的公示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联合印发的《河北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办法(试行)》(冀残联发〔2021〕15号)和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康复机构服务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冀残联办〔2022〕4号)精神, 11月8日,市残联联合市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和相关专家组组成评审小组,对衡水市桃城区鸿达特殊教育培训学校进行了评审。
拟同意按照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将其确定为我市定点康复机构,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方式反映。
2022年11月10日 16:13
ꄘ0